2019年下半年全省各市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年下半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9年下半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6名(其中:定向我市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28名、定向我省的大学生退役士兵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面向全国、全省、全市招聘。其中面向全国招聘的范围报考人员不受身份、地域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面向全省定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的范围包括我省户籍、我省生源、应由我省安置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等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正式人员;面向全市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范围包括在我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正式人员。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限报1个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方式、时间、审查及开考比例

(一)报名方式。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6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12时;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24时。特别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

(二)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查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考岗位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岗位的,正常进行考试,将在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调剂时间为2019年9月29日9时—29日18时。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成功后缴纳的费用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

三、笔试时间、内容、成绩测算及答题要求

(一)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0月27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四类: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满分各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又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二)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 政策加分。

(三)进入现场资格审核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四)笔试最低分数线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岗位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五)笔试答题要求。笔试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四、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考生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县区由县区人社局负责。主要审核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学历验证报告以及相关资格证件的真实性,资格审核结束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五、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一)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不能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六、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考察工作,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由县区人社局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涉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视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办理。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回避制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列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拍照转换成图片,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审核人员反馈审核结果时按照要求上传同意报考证明的相关图片,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包括报考大通县岗位的三类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以上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3.加分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无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于2019年10月8日至11日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信息,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 4.报考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招聘岗位专业和学历认定。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现场资格审核时,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 3.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递补处理。在现场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核只递补一次。

(六)户籍、年龄等时间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服务期均从选派之日起计算,截止到报名最后一日。四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20日。五是同意报考证明截止到报名最后一日。

(七)报名期间,每天公布最新报名统计情况。在报名后几天,很有可能会出现报名人数骤增,导致网络拥堵影响报名进度,待审人数较多无法按时审核,以及审核不通过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及缴费等情况发生,因此,请考生尽量提前选择好适合自己的岗位尽早报名缴费,以免影响您的正常报名。

(八)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8175107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8248659

城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6108702

城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5507185

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722169

湟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235900

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2436133

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0971—8230493

西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宁市监察委员会 0971—8266567

中共西宁市委党校 0971—6113292

中共西宁市委宣传部 0971—8295680

西宁市总工会 0971—8167200

西宁市绿色发展研究院 0971—8802618

西宁市科学技术局 0971—6102959

西宁市民政局 0971—8125829

西宁市司法局 0971—6142492

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971—6113181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 0971—6145233

西宁市体育局 0971—8580265

西宁市水务局 0971—8203059 8206901

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0971—8224594

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0971—6152159

西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0971—6127567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71—6163859

西宁市大数据服务管理局 0971—6182659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971—7661388

西宁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 0971—6165010

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0971—4716877

西宁园博园和西堡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委员会0971—8862250

西宁市南川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委员会 0971—6515554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513294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0971—6163404

附件:2019年下半年西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7日

2019年下半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9年下半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1名(其中:定向基层服务项目20名、定向大学生退役士兵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国、全省和全市范围招聘。

  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以及应由我省安置的退伍士兵。面向海东招聘范围包括本市户籍、本市生源、本市院校毕业生、在本市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以及应由本市安置的退伍士兵。

  定向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限在我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

  定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仅限本市户籍、本市生源、应由本市安置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聘用”和“考试聘用”两种方式。除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为 “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考试聘用”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的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招聘实施方案执行。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发布。务请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核。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公开招聘报考所需的专业和人数等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此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6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12时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24时

   网上调剂时间:2019年9月29日9时-29日18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工作。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网上报名已经通过资格审核的,原则上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成功的,视同放弃。

  四、笔试考试时间和内容

  (一)此次公开招聘“考试聘用”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综合应用能力分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两门,满分各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二)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试卷满分之和)×100 +政策加分

  (三)开考比例。“考试聘用”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该岗位的,允许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考岗位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正常进行考试。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为2019年9月29日9时至18时。

  (四)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考试聘用”岗位中,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最后一名考生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五)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 10月2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五、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一)加分条件

  1.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循化四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岗位和少数民族事务类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3.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大学生村官、支援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实行定向招聘。

  (二)加分审核登记

  1.本次加分审核在网上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2019年10月8日至11日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信息,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

  2.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循化四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岗位和少数民族事务类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到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登记。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处理。

  3.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若在加分公示、现场资格审查等环节发现提供虚假加分信息、核实加分不符合要求或有举报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以及相关资格证件等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由考生填写诚信承诺书,服务期满的提供证书,服务期未满的由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核查。经核查确定不属于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报考人员可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并视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凡不按时限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和聘用资格。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和具体要求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规定进行。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统一安排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

  考察(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批复,再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不得报考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需将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拍照转换成图片,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审核人员反馈审核结果时按照要求上传同意报考证明的相关图片,未能上传的审核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四)专业划分。招聘岗位的专业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对其它资格条件界定不清、确有异议的,要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均为教育部相关目录的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

  (五)学历和专业的认定。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的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

  (六)户籍、年龄等的时间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在我省、我市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三是参加在青“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服务期均从工作或选派之日起计算,截止到2019年9月29日。

  (七)总成绩并列情况处理。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再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

  (八)递补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

  十一、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请考生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二)本公告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后发布的信息为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612947

                              0972-8613750

  海东市就业服务局人事考试服务部:0972-861301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72-8610756

  附件:2019年下半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6日

2019年下半年海北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州委州政府同意,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9年下半年海北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其中定向招聘在海北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面向全省和海北州。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含特岗教师)、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海北州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含特岗教师)、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海北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其中面向海北招聘的岗位中,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部分岗位实行定向招聘。

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限报1个岗位。

本省、本州户籍落户时间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具体招聘岗位及范围见《海北州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方式、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聘用方式,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面试由我州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条件

(一)专业要求

中小学校教师招聘的专业要求按大类设置,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简称《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具体见教育部网站)执行。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目录》未包括的学科中,“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予以认可。

(二)年龄要求

年龄35周岁以下,对临聘教师的报考年龄上限可以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时间第一天。

(三)学历要求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及专业,其中小学招聘岗位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招聘岗位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以《计划表》中学历要求为准。《计划表》中的专业必须是通过考试取得的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现场资格审核时,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 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 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其他

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

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考生,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得报考。其中,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9时-26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12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为: 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临聘教师、大学生退役士兵除外),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按照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考生提供身份证、本人及父母户口薄、父母工作或退休证件以及个人书面承诺等)到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局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加分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10月11日逾期不到现场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条件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加分审核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2019年10月8日至11日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信息,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

临聘教师身份认定由教育部门牵头,严格按照“谁招聘、谁审查、谁负责”原则,采取与省教育厅主动对接,在各地教育部门和各中小学内部核查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将进行5天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由教育部门到学校查证核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少数民族考生和临聘教师无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定向招聘岗位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取消定向招聘条件。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报名缴费(审核通过)人数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岗位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或无符合报考条件岗位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为2019年9月29日9时至18时。

五、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知识(中小学教师类、少数民族语言类(藏语文))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笔试成绩的50%。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知识(少数民族语言类(藏语文))》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或《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六、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考生,在参加面试前,按照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到报考岗位所在县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谁招聘、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要扣减相应分数,重新排列笔试名次。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以备课、说课(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记分,其中,教案占40分,说课(技能测试)占60分;备课时间60分钟,说课(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英语专业以英语备课、英语说课方式进行;藏文专业以藏文备课,藏语(安多语)说课方式进行;音乐、美术、体育专业以备课和学科专项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不再说课。

面试中考生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英语、藏语等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答题。

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设定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成绩计算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的,再加试一次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政审、体检对象。

九、体检、政审(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政审(考察)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经本人申请由州教育局负责安排进行复检一次。

政审(考察)工作由各县教育局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今年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州教育局调查核实。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临聘教师按放宽年龄条件报考并正式聘用后,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否则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试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的拟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二、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县、乡机关(包括参公事业单位)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同级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19年9月28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取消招聘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需将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拍照转换成图片,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审核人员反馈审核结果时按照要求上传同意报考证明的相关图片,未能上传的审核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四)少数民族考生、临聘教师、大学生退役士兵(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除外)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含在六州退休的)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本次招聘考试,经验证在笔试总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按少数民族和根据父母在六州工作或户籍年限的规定在笔试总成绩中进行加分。

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 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等政策。

(五)关于递补

1.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进入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递补一次。面试通知发布后不再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

2.体检、政审(考察)阶段。空缺岗位由州教育局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阶段。经公示有异议人员,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州教育局调查核实,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报名工作第一日。

(七)其他有关身份的认定。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在岗(中间无间断)的临聘教师。

“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八)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的各招聘环节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HBRSKSZX.ORG)发布,请考生随时登录关注。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有规定并由海北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海北州教育局           0970—8642694  

祁连县教育局         0970—8675369

门源县教育局         0970—8612493

海晏县教育局           0970—8631149

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0—8645669

附:《2019年下半年海北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海北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

2019下半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州委、州政府同意,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9下半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其中:定向基层服务系项目人员8名,定向退役士兵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受身份、地域限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面向果洛范围招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

定向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招聘包括:在我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应由本州安置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以上条件按照招聘范围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聘用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

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6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12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24时;网上调剂时间2019年9月29日9时-29日18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

(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考专技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携带本人及父母户口簿、父母工作证件及诚信承诺书于10月9日至11日到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条件现场登记,逾期未到现场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由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信息并统一公示。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生参加由果洛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五类: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二)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三)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中有“懂藏汉两种语言”的,考生需待资格复审通过后,在面试之前进行藏语言口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以及相关资格证件等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进入面试环节。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岗位等情形的均可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为主的方式。具体面试事宜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

考察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有关规定,政审时还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果洛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需将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拍照转换成图片,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审核人员反馈审核结果时按照要求上传同意报考证明的相关图片,未能上传的审核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四)各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9月20日);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岗位的医院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的同工同酬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5周岁。对放宽条件后招聘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最低满5年,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五)临聘人员。卫生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本州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果洛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中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以上各类人员报名前还一直在岗(中间无间断),否则不能按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名。

(六)加分政策

1、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2019年10月8日至11日登陆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信息,进行加分审核登记。

2、少数民族考生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本省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本省六州满3年以上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符合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于10月9日至11日到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条件。

4、根据全省统一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实行定向招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六)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

(七)报考卫生系统医生(护理)岗位,须具备参加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的条件。(具体条件参见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报名指南)。

(八)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各类服务项目生的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加分年限截止到2019年9月20日。

(九)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均为教育部相关目录的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

(十)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十一)其它相关政策及要求,详见《2019下半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

(十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咨询电话:0975-8358116,8384835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19下半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2、2019下半年果洛州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3、2019下半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点此链接查看)

5、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6、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7日

2019年下半年玉树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玉树州人民政府同意,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9年下半年玉树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其中: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别面向全国、全省、玉树州、本县。

1.全国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受地域(户籍)限制,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需具有青海省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本省院校毕业生、本省生源、在青海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青海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3.玉树州范围招聘的岗位,需具有玉树州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玉树州生源、在玉树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玉树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玉树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4.面向本县(市)招聘的岗位,需具有本县(市)户籍(落户截至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或在本县(市)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县(市)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县(市)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5.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仅限在我省和玉树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报考。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全部采取考试聘用方式进行。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康巴语”口语测试、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每位考生只限报1个岗位,报考者必须对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和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材料,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经查实,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至26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至28日12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至28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至28日24时。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玉树州政府网(www.yushuzhou.gov.cn)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考生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工作。

(二)1.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2019年10月8日至11日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信息,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2.符合加分条件的其他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除外),在网上报名通过后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件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2019年10月8日至11日到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加分登记。逾期未到现场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确认工作由州人社局与相关部门主动对接,以函件等方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康巴语”口语测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此次医疗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需懂“康巴语”的岗位,考生在报名成功并缴费通过后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10月8日下午14:30,在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考试;报考此次中小学教师需懂“康巴语”的岗位,考生在报名成功并缴费通过后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10月8日下午14:30,在玉树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考试。报考中小学和医疗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康巴语”测试不合格者可改报“玉树地区”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不成功和未参加测试的做退费处理。测试由5名考官组成,主要测试考生“康巴语”口语是否标准并与考官进行交流。

五、笔试考试内容和时间

1.笔试考试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别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藏语文)、少数民族语言类(藏医学))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每门分值15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和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报考医疗卫生岗位及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笔试科目详见岗位计划表。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0月27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藏语文教师岗位、医疗卫生藏医学岗位、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藏医学岗位考生笔试时必须用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其他所有岗位考生笔试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4.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5.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6.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中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医疗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岗位,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中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成绩公布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环节。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中出现的不合格及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

2.进入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对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七、面试方式

1.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音乐、美术、体育以讲课和学科专项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数学、化学、物理和生物(含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数学和物理)以讲课(解题)方式进行;报考中小学教师其它岗位(含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语文)以讲课方式进行;报考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舞蹈教师岗位以讲课、专业素养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报考玉树州职业技术其它岗位以讲课和专业素养答辩方式进行。

 2.报考医疗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此次招聘面试分值为100分。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医疗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岗位,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玉树州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对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岗位要求进行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体检费按医院规定收取,自行体检者无效。

考察(政审)时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向有关部门报备。

九、公示聘用

经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康巴语口语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玉树州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名额空缺的,则从达到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州人社局和州委编办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严格实行聘用制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高海拔艰苦地区工作的身体素质;

(5)年龄条件: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对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临聘教师和报考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机构医务岗位的医院临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的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5)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

(6)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加分条件。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2.父母有一方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3.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积不超过5分。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4.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青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实行定向招聘后,不再享受加分政策。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无须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确认,考生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表。6.若在加分公示、现场资格审查等环节发现提供虚假加分信息、核实加分不符合要求的或有举报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需将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拍照转换成图片,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审核人员反馈结果时按照要求上传同意报考证明的相关图片,未能上传的审核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上述人员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材料必须为2019年9月28日前,未能上传或证明材料在9月28日之后开具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四)学历和专业的认定。1.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现场资格审查前,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直接到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学历认证,无法提供或完成认证的取消其资格。3.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须持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总成绩并列的。若遇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

(六)专业(学科)划分。招聘岗位的专业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1.其中“小学教育”、“初等教育”和“小学全科”专业可报考小学段的所有岗位。《目录》未包括的学科中,“科学”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通用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2.“学前教育”专业和“教育学”专业,需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小学段岗位,且学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七)职业资格准入条件。1.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应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高学段任教资格可报考低学段学科。(1)报考小学段的,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2)报考初中和高中学段的,考生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学科的岗位一致或相近。(3)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和“外语”的,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2.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考生须具备参加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资格考试条件或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考试条件。3.报考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的考生,入职两年内需取得中职教师资格证及岗位所需资格证。

(八)“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在岗的临聘教师。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小学段的所有岗位。必须是2013年6月19日至今还在岗的,2013年6月19日之后的临聘教师不予认可。临聘教师身份由州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进行身份审核确认,确认不通过的不享受优惠政策。认定为临聘教师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及时到学校查证核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九)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我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的非在编人员;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限定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省人社厅或各市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以上“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名前须一直在岗(中间无间断)。

十二、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玉树州政府网(www.yushuzhou.gov.cn)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2.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的解释权为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主管部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976—8826922

1.报考州直事业单位和“定向岗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玉树州人事考试中心:0976—8831377

2.报考中小学教师(含州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玉树州教育局人事科:0976—8826865

3.报考医疗卫生岗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玉树州卫健委医政科:0976—8832150

4.报考玉树市岗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玉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6—8831641

5.报考囊谦县岗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囊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6—8872990

6.报考杂多县岗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杂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6—8882922

7.报考治多县岗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治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6—8891061

8.报考曲麻莱县岗位招聘咨询电话:

曲麻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6—8851061

附件:

1.《2019年下半年玉树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2.青海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同工同酬人员证明(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5.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7日

2019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州政府同意,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9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5名(其中: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26名、定向大学生退役士兵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表)。

(二)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面向全国、全省、海西州。

1.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青海省户籍、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海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青海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2.面向海西州招聘范围包括:海西州户籍、海西州生源、海西州院校毕业生,在海西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海西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海西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不予报考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6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12时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24时

网上调剂时间:2019年9月29日9时-29日18时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加分工作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西州教育局、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并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2.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时,要在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招聘报考。

3.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除少数民族考生和临聘教师),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相关符合加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至10月11日(星期五)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网站另行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2019年10月8日至11日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信息,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西州教育局、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考生加分条件现场审核。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少数民族考生和临聘教师无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

(二)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1.笔试内容及权重:《综合应用能力》(分六类: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少数民族语言类F类,满分15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共两门,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卫生招聘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70%30%;教师招聘岗位,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4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答题要求:格尔木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专业为蒙医学的岗位(职位代码:28301021)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蒙文命题、蒙文答题;其余招聘岗位在笔试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考生笔试成绩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西州教育局、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带照片户籍证明)、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双语测试

资格条件中有“懂蒙汉或藏汉两种语言文字”或“懂藏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岗位,面试前进行“蒙汉或藏汉两种语言文字”测试,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卫生招聘岗位采取“现场问答(占30%)+实操问答(占70%)”的方式进行,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教师招聘岗位采取备课说课的方式进行,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海西州教育局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结束后,公布应聘者的总成绩,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并列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考核确定。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己承担。如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八)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加分条件

根据《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31号)文件精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省内六州(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二)在编人员须知

1.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2.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需将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拍照转换成图片,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审核人员反馈审核结果时按照要求上传同意报考证明的相关图片,未能上传的审核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三)教师岗位要求

1.职业资格。报考此次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的所有考生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其中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

2.专业设置。中小学校教师招聘的专业要求按大类设置,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可以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简称《目录》),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目录》未包括的学科中,“科学”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通用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

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3.临聘教师优惠政策。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仍在岗的临聘教师。优惠政策:一是全省各级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二是对报考县及以下中小学校岗位的临聘教师,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各项加分累积不超过5分);三是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身份认定:临聘教师个人不再出具临聘教师相关证明,统一由省教育厅牵头采取以部门内部核查的方式进行临聘教师身份认定。州教育局在招聘资格审查时与省教育厅主动对接,在报名结束后以函件等方式进行身份审核确认,确认不通过的不享受优惠政策。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规定认真审核临聘教师身份。认定为临聘教师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及时到学校查证核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卫生岗位要求

1.医生岗位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护理岗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应当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7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2.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全省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其中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限定为2012年6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监管工作的意见》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省人社厅或各市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以上临聘人员同工同酬人员报名前须一直在岗(中间无间断)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

(五)时间认定

1.户籍时间认定:符合本省、海西州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本省、海西州落户时间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

2.年龄时间认定: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8年9月20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3.资格条件时间认定: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19年9月20日。

4.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最后一日。

(六)专业划分

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须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学历证书中专业后面的xx方向和括号内标注的xx专业以及在高等院校取得的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岗位的所需专业。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现场资格审核时,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

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七)递补要求

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

(八)回避制度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温馨提示:公开招聘期间,考生需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ixi.gov.cn),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

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网站最后发布的为准。

监督电话: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977-8222882

咨询电话: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977-8222882

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7-8224877

海西州教育局                         0977-8222150

海西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0977-8228230

附件:2019年下半年海西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7日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不代表青海网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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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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