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微博向西宁交警举报,在凤凰山路有一辆车牌号为青AQR**3的小型客车逆向行驶。
通过行车记录仪录制的视频可以看到,青AQR**3号小型客车从劳动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凤凰山路口时,驶入对向车道逆向行驶,然后左转驶入凤凰山路。
9月6日,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对举报信息进行核对后,对该车驾驶人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决定。
交警提示机动车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当您驾驶机动车行驶在路上时,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切勿为图便捷而选择逆向行驶。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不代表青海网的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