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报4起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持续惩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发挥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青海通报4起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

青海大学医务室主任刘忠安、副主任宋飏截留挪用学生体检费问题。

2013年至2018年,青海大学医务室以每生每年80元向学生收取体检费共计122.15万元,其中,45.8万元用于学生体检,截留剩余的学生体检费76.35万元。刘忠安、宋飏将其中26.09万元用于违规发放医务室加班费、误餐费。2019年5月,刘忠安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宋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多收取的体检费已退至学生“一卡通”。

2

西宁市大通县斜沟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马克军在“两房”改造项目中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4年11月,在斜沟乡小业坝村村民马某某未按规定完成危房改造的情况下,马克军违规将马某某的信息追加至斜沟乡2014年度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发放表中,使马某某违规享受危房项目补助资金2.5万元。2019年6月,马克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享受的补助资金已追缴。

3

海东市民和县古鄯镇三姓庄村平分低保金问题。

2010年至2013年,三姓庄村党支部书记韩世栋和村委会主任李玉发私下商议,确定韩某某等24户村民为低保户,后将24户低保户4年低保金共计50.59万元由全村村民按户进行平分。韩世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韩世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李玉发被通报批评。

4

果洛州甘德县下藏科乡违规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问题。

2012年,下藏科乡党委书记陆继虎、乡长公保、县扶贫开发局局长周曲才让未严格执行省扶贫局下发的下藏科乡丹库村、江千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批复,擅自超标准收取自筹款、确定搬迁对象、变更建设内容。在项目实施期间,陆继虎、公保私自将135户房屋建设任务分配给张某某等四人,并将部分自筹款未通过县扶贫局账户直接支付给施工队,造成房屋质量不过关。分管副县长杨金凤在项目实施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程项目指导和监督不到位,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程序违法、质量瑕疵等问题虚假整改。2019年5月,陆继虎、公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周曲才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低其退休待遇;杨金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从上述典型案例看,这些违纪行为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与党的初心和使命背道而驰,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纠。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坚守人民立场,拿出更多硬招、实招,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的理念,聚焦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密切关注新动向,重点查纠新问题,以民生领域治理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中共青海省纪委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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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生福韩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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